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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就医须知
发布时间:2021-08-06    点击量:340

一、门诊保险待遇
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的门诊费用,用完个人账户资金(医保卡内资金)后,先由个人承担1000元(自费费用不计算在内)之后,1000元至6000元的部分报销70%,6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报销80%。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予报销。
二、住院保险待遇
1、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
①在职职工

*起付线:省级医院1000元,市级医院700元,区级医院400元,下同。
②退休人员

2、未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
①在职职工

②退休人员

3、省外就医(包括转院、急诊、异地就医人员)

6万元以上部分报销待遇与本地就医报销待遇相同。
4、丙类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。
三、特殊疾病
特殊疾病门诊可参照住院报销待遇,一年只收取一次起付线。


吉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二级保健对象待遇标准

一、门诊报销待遇
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的门诊费用,用完个人账户资金(医保卡内资金)后,先由个人承担1000元(自费费用不计算在内)之后,1000元至6000元的部分报销75%,6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报销85%,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予报销。
二、住院报销待遇
1、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
①在职职工

*起付线:省级医院1000元,市级医院700元,区级医院400元,下同。
②退休人员

2、未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
①在职职工

②退休人员

3、省外就医(包括转院、急诊、异地就医人员)

6万元以上部分报销待遇与本地就医报销待遇相同
4、丙类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
三、特殊疾病
特殊疾病门诊可参照住院报销待遇,一年只收取一次起付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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